香港经贸繁荣,法制及基础设施健全,在此投资或工作不仅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,更可享受优质的生活。目前,中国内地及外国人士可通过申请工作签证获得香港居留权,在港工作满7年,更可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。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有以下途径:
輸入內地人才計劃
中國內地居民,且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、知識或經驗的人才可申請到港工作。
申請資格
◾ 中國內地居民
◾ 無犯罪記錄
◾ 持有學士及以上學位,或具備相關的技術資格、專業能力、工作經驗和成就
◾ 確實有職位空缺
◾ 申請人確實獲得聘用,從事與其學歷或經驗相關,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的職位
◾ 薪酬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
申請人須提交資料
◾ 申請表
◾ 申請人近照
◾ 旅行證件複印件
◾ 身份證複印件
◾ 學歷及相關經驗證明複印件
◾ 現時僱主或有關機構簽發的赴港工作同意書(中國內地居民適用)
僱主須提交資料
◾ 申請表
◾ 僱佣合約複印件,註明職位、薪金、其他福利及僱傭期等
◾ 商業登記證複印件
◾ 公司經濟狀況證明文件複印件(例如:最近審計報告、損益表及報稅表等)
◾ 公司介紹文件(例如:業務活動、運作模式、產品、市場等)
◾ 詳細的業務計劃(適用於過去一年內設立的公司)
逗留期限
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24個月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而定(以較短者為準),在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,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,申請人通常以3-3年的模式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(以較短者為準)獲准延期在港逗留。
轉換工作
◾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到港就業的人士,到港後可申請轉換工作
◾ 轉換之工作需符合上述「申請資格」,並與其資歷及專業知識相關
TEL: (852) 2398 88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