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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经贸繁荣,法制及基础设施健全,在此投资或工作不仅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,更可享受优质的生活。目前,中国内地及外国人士可通过申请工作签证获得香港居留权,在港工作满7年,更可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。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有以下途径:

 

輸入內地人才計劃

 

中國內地居民,且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、知識或經驗的人才可申請到港工作。

 

申請資格

中國內地居民

無犯罪記錄

持有學士及以上學位,或具備相關的技術資格、專業能力、工作經驗和成就

確實有職位空缺

申請人確實獲得聘用,從事與其學歷或經驗相關,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的職位

薪酬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

 

申請人須提交資料

申請表

申請人近照

旅行證件複印件

身份證複印件

學歷及相關經驗證明複印件

現時僱主或有關機構簽發的赴港工作同意書(中國內地居民適用)

 

僱主須提交資料

申請表

僱佣合約複印件,註明職位、薪金、其他福利及僱傭期等

商業登記證複印件

公司經濟狀況證明文件複印件(例如:最近審計報告、損益表及報稅表等)

公司介紹文件(例如:業務活動、運作模式、產品、市場等)

詳細的業務計劃(適用於過去一年內設立的公司)

 

逗留期限

 

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24個月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而定(以較短者為準),在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,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,申請人通常以3-3年的模式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(以較短者為準)獲准延期在港逗留。

 

轉換工作

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到港就業的人士,到港後可申請轉換工作

轉換之工作需符合上述「申請資格」,並與其資歷及專業知識相關

 

TEL: (852) 2398 8899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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